以案说法之泽达易盛案:位列十大投保案之首,7195名投资者获赔2.85 亿,为后案作示范

交通大学历任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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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讯(记者高艳云)作为十大投资者保护案例之首以案说法之泽达易盛案:位列十大投保案之首,7195名投资者获赔2.85 亿,为后案作示范的泽达易盛案,影响深远,极具启发意义,警示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

  5月15日,证监会发布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泽达易盛欺诈发行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是其中之一,且位列第一。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存在欺诈发行、连续多年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强化立体化追责,对公司及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依法支持投资者追究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

  泽达易盛案的处置具有五大特点:

  一是强化注册制下的民事追责,将未被处罚主体如中介机构等列为被告;

  二是从更好保护投资者角度确定实施日、揭露日,为欺诈发行民事索赔案件作出示范;

  三是首设特别代表人席位,突出投保机构法定角色;

  四是创新结案方式,实现特别代表人诉讼首次调解结案;

  五是投资者沟通机制逐步完善,代表人作用更加突出。

  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2023年12月,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以诉中调解方式结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5亿元全额赔偿。

  7195名投资者获赔2.85亿

  2023年4月21日,泽达易盛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天,投资者服务中心、上海金融法院先后完成支持12位投资者起诉并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接收诉讼材料新闻、发布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公告,标志该案民事赔偿诉讼正式启动。

  同年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投资者服务中心公开征集后最终接受58名投资者授权委托提交转换申请。28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告该案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

  该案在上海金融法院主持下,先后召开三次调解会议、一次异议投资者听证会。案件首次实现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两次“退出选择权”,26名投资者在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时声明退出;16名投资者在调解协议草案签署后提出异议,其中2名申请参加听证,最终1名未参加听证的异议投资者退出调解。

  2023年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对该案正式作出民事调解书。

  今年1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告所有赔偿款执行完毕。获赔投资者到账资金金额不等,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五大典型特点

  对泽达易盛案的处置颇具典型性和创新性,该案具有五大特点。

  一是强化注册制下的民事追责,将未被处罚主体列为被告。

  泽达易盛案是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件,不仅将常规虚假陈述案件中被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直接责任人员列为被告,也特别强调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将尚未被处罚的保荐机构及2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审计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列为被告。

  二是从更好保护投资者角度确定实施日、揭露日,为欺诈发行民事索赔案件作出示范。

  泽达易盛案实施日主要有招股意向书日和招股说明书日两种意见,揭露日主要有立案调查日和事先告知书日两种意见。考虑到该案涉及欺诈发行,为强化注册制下信息披露责任,全面保护投资者,将违法行为实施日确定为较早的招股意向书日;考虑到加强投资者教育、突出行政立案调查对市场的警示作用,将揭露日确定为立案调查日。

  三是首设特别代表人席位,突出投保机构法定角色。

  上海金融法院在听证会上首次为投资者服务中心设特别代表人席位,突出了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独特机制和投保机构法定代表地位,从审判实践角度呈现了新修订《证券法》的一大亮点。

  四是创新结案方式,实现特别代表人诉讼首次调解结案。

  对比来看,康美药业案因4个月的多轮调解未成功以判决方式结案,泽达易盛案因被告方赔偿态度积极,且同意按照损失核定金额全额赔付投资者,具备调解基础,在上海金融法院组织下,首次实践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完整的调解程序。

  五是投资者沟通机制逐步完善,代表人作用更加突出。

  相比较于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征集期由12天缩短为7天,但参与征集的适格投资者占比却是康美药业案的6倍,一方面因为投资者维权意识增强,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投资者服务中心新上线微信小程序为投资者通过移动终端上传材料提供了便利。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案件赔偿款发放阶段投资者服务中心致函近100家证券公司,请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资者赔偿款的到账情况。

  吴清: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

  泽达易盛案的落地,对投资者保护有着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监管予以了肯定。

  5月15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致辞时指出,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近年来,证券法的修订,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为化解投资者纠纷,加强权益救济提供了许多新的制度机制探索,一些标志性案例相继落地。证监会将不断总结经验,综合用好这些投资者保护制度工具,加大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更好发挥调解仲裁的作用,加强诉调对接,推广示范判决机制,依法用好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更加有力支持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同时,证监会将动员各方力量,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清提到,进一步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崇尚法治、尊重规则是办好资本市场的基本前提。实现良法善治,必须遵循资本市场一般规律,更要立足中国国情,牢牢把握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这个最大的市情。这就要求在制度制定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作出客观公正的专业研判,更加注重制度的公平性,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实质的公平保护。

  吴清表示,进一步依法严打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去年以来,证监会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查办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大幅上升。对于“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证监会的态度坚定不移。证监会将会同有关各方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进一步提升行政刑事衔接效率,让不法分子付出惨痛代价,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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